2008年5月1日星期四

為何要寫

一開始寫這個新blog時並沒有很清楚地解釋寫的原因,好像總是有些說不出的不對。兩年前開始寫時裝的原因是同學仔見我一天到晚blah blah blah,內容卻是絲毫沒有建設性的時裝時裝和時裝,於是提議我去寫出來。原意並不是要與陌生人分享什麼真知灼見,只不過找個架步吹吹水罷了。但後來有意想不到的各路朋友投以青眼,絕對是對一向只懂執拾路人白眼的我的一種心靈補償。Anyway,這是bonus,重點是我有得寫,有機會寫就已經很開心。寫字令我對自己的認識加深,也讓他人看到我想他們看見我的各個面目。總之就是喜歡文字,因為文字帶我去了一個我未去過的世界和未見識過的境界。

一直以來寫的都是fashion-oriented的時裝雜文,但其實我對很多的事物都有興趣和好奇心,都想寫一寫關於這些東西的二三事。近日完成中學生涯,回憶起許多的關於成長的事。究竟什麼是青春?我和同學、朋友、家人、老師相處的經驗都給了我不少答案。除了時裝之外,我讀的書、聽的音樂、看的電影電視和那些和叫我歡笑和落淚的東西和事物我都想寫。

說到那麼喜歡寫的我,其實從來未寫過日記的。不是沒有,寫過兩種,兩種都叫我傷心。第一種其實是個人賬目,即每日用了幾多錢買了什麼的那種,但因為我永遠都計唔掂(次次都差幾蚊先埋到數),激到嘔電,(小學時)只寫了一星期就憤然把數簿掉了。第二種是去年尾我忽然發現自已從未寫過日記,缺乏生活/活過的證據,於是用電腦寫了50日。那些日記我剛剛看了一次,通通delete了。真是非常無聊,悶到連買了一疊Double A都記下來,不寫不讀也罷。

寫好了的日記都delete,是否太狠心?嗯……我的確像Miss朱所言是個要求極高的人,對人對事皆然。可惜我並沒有得到高超的能力來配合這種奄尖的性格,真是災難人物。因為要求高,我其實覺得冇番咁上下的文筆都不要寫東西出來貢獻世界。那麼我又是開始何時覺得自己有能力去寫?太概是一直都以為我的個人能力中只有寫字比較見得人吧。樣貌身材已不足以拿去賣錢,歌聲也沒有好到可去當歌手,說話能力只夠基本溝通更遑論做DJ/司儀。因此,我一直以為自己識兩個字,也寫到兩個字,手字見得吓人。

不過德思泰尼先生/女士總是喜歡和我開玩笑。不不不不不!絕對不是玩笑,我是欲哭無淚的。正當我以為命運之神很公平,乜都唔叻/勁/掂/好的我都拾到一個安慰獎--寫得吓,我居然得到2006年度香港中學會考中文作文的戊級成績。是E級作文啊!真是告訴身邊每一人都冇人信的事。這樣都好!我輸了,有人戥我唔抵,總好過我贏了,但有人覺得我不值得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