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11日星期六

誰在反o靚模

面書萬人反o靚模的新聞之前,其實娛樂版已經多日充斥著她們的縱影,而我早也想講些有關她們的事,但至今為止仍未組織好。因為希望不以嬉皮笑臉加把口,而是想講些我所相信的美學。既然未組織好,就還是俏皮地插上一口(刀)罷。網友反o靚模的重點理由是她們污染了書展的純樸,不過老實說,本身書展也不見得很有文學氣息罷?香港書展不過是大書墟,像一千檔又嘈又雜的爛攤子連在一起。有年我在書展打工,你知道我賣什麼?A4紙是也(誰要到書展裡搬一疊白紙回家?所以結果我跑去了幫人賣文具)。因此網友反o靚模可能只是某某唔抵得人家青春活潑美麗可人而發起,不過用了「污染書展」作藉口而已。

笑講完了(不過不排除有妒忌者藉詞加入,否則哪有三萬人?)。其實,網友的理據單獨抽出來鬧o靚模卻是強而有力的。例如這段︰「o靚模以「作家」、「才女」自居,在展館台上,穿著少布裝束,挺著胸部,各自手執一本「著作」,展示著作裡那些零零碎碎的性感動作硬照圖集,「每日行程錄」一般的「腥架」式旁述文字,再向在場圍觀者來一個惹來大眾尖叫的鞠躬,並好好趁機的自我宣傳一番。我們已經分不清,他們販賣著的,是他們手上的書藉本身,還是他們的毫無內涵的五官四肢和軀殼。」如果作品有負讀者厚愛,用「作家」自居的話實在羞家至極。

幕前進入幕後或相反近年都極之盛行,寫書的賣蛋糕、唱歌的寫專欄,所謂「娛樂圈化」。明星希望藉寫字來增加一點人文氣息,而作家又想要提高出境率以得到更多,本來無可厚非,時裝界補習界都在做類似的事。但講到尾問題都是有沒有實力,如果o靚模的目標只是想賣個一萬幾千本和令數十個電車男尖叫,一時三刻一定做到,但之後呢?幕後人在這方面似乎安全些,作者們大概不會輕易代言,如果賣了個劣貨的廣告,不但聲譽掃地,而且輸光讀者。相反o靚模則一雞死一雞鳴,誰還記得誰曾袒胸露肉扭腰發姣?

對不起,我係連名模的名都唔記得的人,鬼記得呢條模叫乜春。畀呢啲唔靚的人激到講說話咁賤,罪過罪過。